锡盟水利局2017年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一、 本部门概况
(一)锡盟水利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利法律法规;负责全盟小城镇和农村牧区供水及改水工作;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河道采沙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新技术及实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搞好水利系统在职培训、成人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和对农牧民的水利科技培训工作;承担全盟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盟水产渔业工作;负责全盟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水土流失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其他水利工程和水电站建设;承担全盟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局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盟委、行署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锡盟水利局机构设置情况
锡盟水利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下设6个二级单位,分别是锡林郭勒盟勘探钻井队、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水库管理局、锡林郭勒盟水政监察支队、锡林郭勒盟水土保持工作站、锡林郭勒盟水产管理站、锡林郭勒盟水利勘测设计队。10个职能科(室)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和直属单位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调研、宣传、信访、督查、后勤、保卫、保密、翻译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扶贫开发和扶困工作;负责普法、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和指导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及职工培训、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及干部监督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和管理工作。
(3)、计财科
负责全盟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盟水价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审计工作;负责规划和计划工作。
( 4)、项目评审中心
负责全盟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技术评审、初步审查,技术咨询;负责盟水利局水利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监工作。
(5)、建管科
负责全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全盟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旗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农村牧区小水电开发,承担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拟定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研、技术引进和科研工作。
( 6)、农牧水保科
负责全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前期工作;拟定并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及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盟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化服务工作。
(7)、水政科
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盟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承担锡盟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入河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工作;指导水行政许可和水政监察工作;负责全盟渔业行政许可和渔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8)、防汛抗旱办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盟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锡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盟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主要河流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河道采砂监督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化。
(9)、行政审批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盟级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设在锡盟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对需要实地核查、现场堪验、班子集体研究等窗口当场无法办理的审批事项,负责与局相关部门的衔接。负责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用印审批。负责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对进入盟政务服务中心的本局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材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认真遵守执行锡盟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承担中心日常政务、活动组织和内外事务的联络工作。对窗口接受的申请审批事项提出拟办意见,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期办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 10)、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锡盟水利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批复总计4171.87万元,其中项目收入3684.50万元;基本收入487.37万元。
(二)锡盟水利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3684.50万元,其中安排1000.00万元用于“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占“吉祥草原”产业基金;安排20.00万元用于2017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00万元用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经费支出;1500.00万元是2017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其中1422.00万元财政统筹,78.00万元用于各期限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方面的支出;1153.00万元用于水资源安排的支出,其中630.00万元为2017年度预算收入,523.00万元为2016年度的结转结余;1.50万元为2017年度的房租收入,用于日常维修维护。
2017年基本支出487.37万元,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工资227.74万元、住房公积金20.53万元、各项保险13.41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工资150.96万元、各项保险8.92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10.82万元。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4.99万元,其中用于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贴20.16万元,财政代扣代缴取暖费14.6万元,福利费4.38万元,用于机关运行经费15.85万元。
(三) 锡盟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预算批复机关运行经费15.8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维护及燃修费和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四)锡盟水利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锡盟水利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 其他公开事项
(一) 转移支付情况
锡盟水利局2017年度项目支出3684.50万元,其中水资源费准备200万元用于盟本级,其余3484.50万元全部下达旗县,项目均在各旗县实施。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安排情况
由于2017年度预算上报数与批复数变动较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需要改动,晚些时候进行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末资产总计322263827.44元,其中在建工程投资303127826.92元(2014年-2015年安全饮水工程,因为施行盟级报账制,账目在盟局,具体实施在各旗县);固定资产投资9772837元;无形资产投资6000元;货币资金8873263.52元;其他应收款483900元。
四、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及其他福利支出等,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数(实有人员小于编制数,按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准测费。
3、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对公用经费按部门分类分档按定额和项目编制预算。
4、部门预算:简单的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锡盟水利局
2017.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