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盟水利改革发展步伐,根据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水利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365体育投注网址深化水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人员和责任分工,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有关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的舆氛围,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深化水利改革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情况。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为建立健全我盟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经盟、旗两级水利部门积极推进,我盟 11个旗县市共批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66个,批复人员编制数171个。经旗县市区水利局初验和我局抽验,66个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全部合格,并通过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验收。
(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截止目前,全盟12个旗县市(区)都组建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机构,基本摸清了底数。编制下发了《锡林郭勒盟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锡林浩特市作为我盟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自治区级试点县,现已编制完成改革方案,改革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其余11个旗县(区)正在按要求编制“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先行先试,试点引路的工作方针,我盟选择了太仆寺旗永丰镇、蓝旗桑根达来镇作为我盟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盟级试点苏木,现两个试点苏木的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
(三)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按照“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并进行年度考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盟实际,起草了《锡林郭勒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报行署,2014年10月盟行署以锡署发〔2014〕130号文将《实施意见》印发至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各部、委、办局和各企事业单位,并将三个水平年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达标率控制指标分解到13个旗县市(区)水利局。同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年考核工作方案》,正在制定我盟考核细则。
2、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及节水型单位创建情况。2006年行署以锡署办发〔2006〕30号文批转了我局编制的《锡林郭勒盟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方案》,随后组织开展了节水型工业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以及节水型机关创建活动。计划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创建步伐,全面推进我盟节水型社会建设。
3、开展全盟地下水动态监测及取水管理系统工程建设。根据盟行署《关于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盟重点矿山企业及主要城镇、工业园区、重要水源地开展了地下水动态监测和取水管理系统工程建设。截止目前,全盟共打监测井112眼,已安装监测设备20套,取水远程监控已安装23套。同时,在详细调查了解苏尼特古河道现状用水的基础上,为保护合理开发古河道地下水资源,正在编制《苏尼特古河道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制实施方案》。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深化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专业知识多,加之部分领导及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高,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建议自治区水利厅加强宣传、指导力度,进行一次系统的专业培训。
(二)改革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较大。建议自治区水利厅在政策指导、业务培训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还存在单位性质不清,管理体制不顺,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不科学,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诸多问题,待下一步工作中需逐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按照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已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人员和责任分工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着手编制深化水利改革工作方案。着力推进我盟水行政管理职能、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不断把深化水利改革推向深入。
(二)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加快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全盟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62处,保护面积238.0平方公里。二是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取水计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按照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三是完成全盟重点地区或区域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全盟水功能区、水库、湖泊、河流水质监测工作。四是结合《锡林郭勒盟行署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组建成立“锡林郭勒盟水资源管理中心”。拟将锡盟勘探钻井队更名为锡盟水资源管理中心,拓宽和转变工作职能,负责全盟防汛抗旱、地下水资源管理、地下水动态监测、水利工程质量验收、地下水资源勘探开发、水质化验监测等工作。
(三)加强水管单位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将以这次深化水利改革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尽快培养出一支文化水平高、业务素质硬的技术管理力量。进一步明确岗位任职和岗位职责,激活内部运行机制,优化单位人员结构,提高水管单位人员整体素质。
(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锡林浩特市(自治区级试点)、太仆寺旗永丰镇、蓝旗桑根达来镇(盟级试点)力争2015年底完成改革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