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盟水利工作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并重、水利建设与管理并举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以整顿作风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构建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和谐水利为目标,努力开创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一、2014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民生水利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4年,全盟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41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2%。其中,农区水浇地完成3.17万亩,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地完成8.24万亩,分别完成计划任务的106%和100%。饮水安全工程新打水源井1162眼,建成自来水工程35处,铺设管道155公里,解决2.88万人(其中规划内1.88万人、规划外1万人)、162万头只牲畜饮水问题,完成计划任务的144%。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76.5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1%,其中,新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46.5万亩,生态修复面积30万亩。全年新打各类水源井1623眼,其中大机电井1271眼、小机电井352眼。完成了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5条中小河流治理任务。
完成各项水利建设投资76819万元。其中,国家和自治区投资54473万元、盟级投资8926万元、各旗县市区投资12070万元,群众自筹1350万元。
(二)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确保了防汛抗旱安全
防汛工作方面:今年,局部地区洪涝灾害频发,共发生较大洪涝灾害11次,16个乡(镇、苏木)、44个嘎查(村)受灾,主要受灾旗县分布在南部5旗县以及西乌旗、东乌旗、乌拉盖管理区。截止9月15日,全盟因突发强降雨形成洪涝灾害造成倒塌房屋56间,形成危房184间,冲毁棚圈33间,823头(只)牲畜因洪死亡,3622户农牧民受灾。淹没、毁坏水井共99眼,其中机电井26眼,筒井68眼,供水水源井5眼。淹没、毁坏草场22.15万亩、农田5.5万亩。冲毁网围栏约70km,有6处乡村公路部分路段、两处乡村民堤被冲毁,泥砂堵塞河道5.3km,直接经济损失1.14亿元。因各级防汛部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了最低,确保了无人员伤亡。汛期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汛前按照自治区防汛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对重点水利工程、城镇堤防进行汛前检查。二是进入主汛期,针对局部降水偏多的异常天气,盟防办对安全度汛工作进行反复检查,狠抓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了安全度汛。三是7月中旬盟行署召开了全盟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四是为进一步加强各类水库管理调度、提升水库安全运行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12月10日至11日,在锡市举办了“水库运行管理和水库除险加固培训班”,邀请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万海斌副主任和水利部原建管司孙春生处长授课。盟内各水库运行管理人员、各旗县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防汛办主任参加了培训。
抗旱工作方面。今年我盟夏伏旱主要集中于7月中旬至8月中旬,受旱地区主要位于南部、西部、西北部地区。全盟受旱草场面积约15075万亩,农区农作物受旱面积为277.81万亩。其中,干枯56万亩,重旱133.13万亩,轻旱88.68万亩。7座水库干涸,3635眼机电井出水不足。因旱造成8.02万人、526.53万头(只)牲畜发生饮水困难。受旱期间,全盟共投入各类抗旱水源井0.8万眼,投入机动抗旱设备3000台套,装机容量1.4万千瓦,机动运水车辆9010辆次,投入抗旱人员4.6万人次。同时,充分发挥各旗县抗旱服务队作用,积极组织开发水源、拉水送水、扩大抗旱夏浇面积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旱造成的损失。
全年投入抗旱资金9154万元,其中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1500万元,盟长预备金2400万元,农牧民自筹5254万元。
(三)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水政工作以推进“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内完成的主要工作有:一是编制完成《锡林郭勒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提交行署,10月份盟行署常务会通过并下发。二是编制完成《锡林郭勒盟西片区水资源承载能力报告》和《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四是对全盟重点矿山企业及主要城镇、工业园区、重要水源地开展了地下水动态监测和取水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完成监测井112眼,安装监测设备20套,安装取水远程监控37套。五是2014年全盟用水总量约4.76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3 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2,水功能区达标率为80%。
(四)水利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1、白旗明安图镇供水工程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高勒罕水库供水工程已完成管道铺设2500米,完成投资3000万元。东乌旗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和西乌旗大吉林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已获批复。阿旗工业供水水源工程,已完成进场道路、管理房等附属设施建设,其他工程建设有序进行。乌兰敖包水库已进行基础开挖,完成投资2000万元。乌拉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国家2014年度投资计划已下达,设计单位正在编制施工图。
2、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截至年底,11个旗县市区共批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64个,批复人员编制数168个。为提高基层水利服务站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12月15日至17日,组织举办了“全盟乡镇水利站站长业务技能培训班”,各旗县共有59名基层水利服务站站长参加了培训。
3、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工作部署,盟、旗两级水利部门积极开展工作,12个旗县市区都组建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基本摸清了底数。锡林浩特市作为我盟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自治区级试点县,已编制完成改革方案,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五)水产工作稳步推进
全盟完成水产品总量5000吨,同比增长4.17%,实现渔业总产值1.4533亿元。完成养殖产量3300吨。捕捞产量1700吨。卤虫产量为18吨。河蟹产量20吨。鱼种产量100吨。投放鱼种150吨,渔业增殖放流1800万尾。利用池塘和小型水面,合理开发渔业+畜禽养殖大雁6000只,产值100万元。引进高白鲑、黄金鲫鱼等名优品种养殖面积7.5万亩。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示范场面积1万亩,产量600多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执法车辆30台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0起,查获渔获物5吨。发放渔业燃油补贴7万元,补贴渔船39艘。
(六)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绩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中共锡盟纪委(扩大)会议与行署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坚持“一岗双责”,在管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负责管好分管单位和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组织原则,凡属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均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三是进一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围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水利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与党中央要求同步,与盟委、纪委行动保持一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盟委、行署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四是严格执行盟委、行署关于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按照盟委的统一要求,对超标车辆、办公用房进行了清退和清理,已达到规定要求。五是进一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按盟行署和纪委要求已经整改到位,做到了办理程序规范化,办事流程公开透明,扭转了后场办理的局面。六是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根据盟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步推进 。七是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
党建工作方面: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各环节工作。着力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整改落实,圆满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二是继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围绕新形势下水利工作实际,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年内组织中心组、职工集中学习40余次。同时抓好一般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以各支部为单位,每星期召开一次学习会。三是不断增加党建工作资金投入,年内订购《实践》、《求是》、《党建研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00题》、《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以及有关影响资料等各类学习书籍、光盘500余册,投入 万余元。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建设水平。通过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按要求参加盟里举办的理论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双休日讲座、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班,聘请盟委讲师团等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讲课等,年内4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按照“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年内发展党员1名。五是继续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提高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六是认真落实2014年度盟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目标,继续完善党建、业务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完善党内生活有关制度。
(七)精神文明建设常抓不懈
认真贯彻落实全盟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以弘扬“献身、负责、求实”水利行业精神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改革求实的精神,把党建工作、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水利业务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齐抓共建,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开展了“社区共建”、“文明单位进社区、进嘎查结对共建”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为“爱心双助”、“博爱一日捐”、城乡大病救助“爱心工程”、帮扶嘎查贫困户等捐款2万余元。无偿献血5500毫升。积极参加盟里组织安排的“端午节”登山、“移动杯”乒乓球比赛等活动,同时,抓好工青妇、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
(八)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年度水利生产无事故
一年来,盟旗两级水利部门把安全生产摆在工作首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盟委、行署和自治区水利厅有关工作部署,积极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和盟安委会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以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度汛、饮水安全、渔业生产、水产品安全、涉水工程安全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认真加以防范,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全年无事故”工作目标。
(九)扶贫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继续抓好苏尼特左旗达来苏木巴彦宝力格嘎查定点帮扶工作。一年来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为无房户新建住房5处,已建成入住。维修贫困户住宅3户,每户投入2000元。为贫困户新建标准化暖棚6处。购置280只流动基础母畜, 发放给6个贫困户每户平均46只。为一户贫困户、一户非贫困户新打2眼机电井,解决了嘎查6户27口人、3000多只牲畜的饮水困难。为全嘎查饮水水质差的牧户购置发放了60套净水设备(2013年发放40套,两年共发放100套)。为2户贫困户争取到的每户5万元扶贫贷款。根据盟委组织部要求,及时组建了“三到村三到户”驻村工作队,制定了工作《规划》,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以上项目共投资134.4万元。其中,新建住房投资25万元,维修贫困户住宅0.6万元。新建标准化暖棚投资30万元。购置流动扶贫基础母畜投资42万元。新打机电井投资20万元。净水设备投资16.8万元。
二、2014年工作亮点及创新工作
(一)解决牧区饮水困难问题。2013年行署针对我盟牧区边远地区、玄武岩台地地区、无水草场地区还有2.66万人、250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实际,决定由盟财政拿出1.5亿元,利用两年半的时间予以解决。为实施好此项工程,在去年取得成绩基础上,今年我局提早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380眼新打水源井的年度建设任务,解决了1万、89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
(二)实行专项资金盟级报账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盟委、行署的大力支持下,今年实行了盟级报账管理制度,出台了《锡盟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报账暂行管理办法》。该项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盟项目资金管理程序,解决了专项资金到位率低的问题,充分调动了施工单位的积极性,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是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创新举措。
(三)开展储水窖试点工程建设,解决牧区饮水困难问题。针对我盟缺水和无水草场,地层结构复杂、井难打、水量少、水质差、投资高等问题,今年我盟启动实施了储水窖试点工程,解决牧民远距离拉水吃的实际困难,并得到了自治区水利厅的大力支持。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锡林郭勒盟储水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计划总投资22430万元,解决1.2万牧民和14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2014年北部牧区6个试点旗市已完成储水窖900个,配套水源井120眼,购置送水车罐95辆,解决了0.36万人、45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储水窖工程的建设,开创了我盟饮水安全工作的新局面,不仅解决了牧区无水区域群众吃水难题,还通过成立送水服务队等措施,减少了牧民养牧成本和劳动力投入,也为牧区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
(四)依托节水灌溉项目,大力发展天然草场灌溉,做到大旱之年增产增收。以节水灌溉为中心的饲草地建设是牧区水利建设的重点,实现了“小建设、大保护”目标,得到国家和自治区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近年来节水灌溉项目持续增多、投资逐渐加大,到2014年底全盟牧区共建成50多万亩节水灌溉饲草地。但通过实地调查发现,种植管理上还存在很多问题,诸如改变使用性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青贮玉米销售不畅,节水灌溉设备闲置以及管理水平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盟牧区水利建设和发展。结合盟行署领导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局创新思路,把发展天然草场灌溉做为重点,积极推进节水灌溉项目建设。要求各项目旗县市按照《锡盟高产饲草料地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和“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规划部署,完善上报审批程序,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探索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地建设管理新模式,严禁种植经济作物的同时,加大多年生牧草的种植面积。采取免耕补播、天然草场灌溉等形式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通过天然草场的灌溉、施肥等措施,提高草场的产草量,使天然草场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确保大旱之年增产增收,为草原生态和农牧业发展提供服务。
(五)按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四项制度” 和年初制定的考核指标,继续把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作为水资源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水利工作新方针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梳理我盟水利发展的优势和短板,科学合理制定出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努力推进全盟各项水利建设健康发展。
(二)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资的机遇,在积极争取、用好国家和自治区投资基础上,积极争取协调盟、旗县市财政落实配套资金,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三)面对当前水利发展的大好形势,引导各旗县市(区)水利部门结合本地水利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为争取国家投资打下基础。
(四)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抗旱资金。今年受旱期间我盟共筹集抗旱资金9154.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自治区特大抗旱补助经费1500万元,盟行署动用盟长预备金2400万元,群众自筹5254.2万元,全部用于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农牧业救灾补助金。保证了60.19万亩农田的抗旱临时浇灌,解决了2.89万人、118.29万头只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到位率低。2014年除安全饮水项目资金实行盟级报账制全部到位外,其他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应到位33445.2万元,到位8983.7万元,到位率仅27.9%,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二)水源工程造价高,建设资金不足。我盟北部牧区大部分为玄武岩和花岗岩台地,含水层埋藏深、水量少,存在岩石与泥沙互层结构,需要水钻和潜孔锤交替钻孔,打井深,造价高,岩层空隙漏水难封堵,特别是锡林浩特市至阿旗一带地区,漏水现象特别严重,导致钻孔多,成井少,现每眼井投资仅为10万元左右,实际造价超过了15万元,有的甚至超过20多万元,存在建设资金不足现象。
(三)牧区饲草建设地块落实难。近期由于天然草场不允许新开地、弃耕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饲草地不允许二次开发利用,导致新建饲草地难以落实地块,部分旗市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地项目难以实施。
(四)施工征地难。部分旗县征地、拆迁规划方案滞后,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如:多伦县小河子河治理工程因古城东路征地拆迁问题,迟迟不能复工建设;高勒罕水库供水工程因征地问题未落实而停工。
(五)我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水资源总量少,可集中开发利用少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调水是解决我盟缺水问题的最终途径,但调水工程前期工作进展缓慢。
(六)因防汛经费投入不足,各地处置重大险情时急用必要的抗洪抢险物资储备不足。通过上级扶持,各旗县市抗旱设备虽有了很大改善,但由于体制原因导致技术人员严重老化、短缺,机构编制不健全,不能很好地发挥抗旱作用。
五、2015年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按照盟委、行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立足我盟水利发展实际,进一步强化资源权、放开建设权、明晰产权、落实管理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水利发展,提高抗旱和供水保障能力,强化依法治水,扎实有效推进“三条红线”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确保年度水利生产无事故,深化水利改革,努力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二)目标任务
1、继续以民生水利为重点,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完成2.62万人、176万头(只)牲畜饮水安全问题。完成节水灌溉面积6万亩,其中农区水浇地2.5万亩、牧区灌溉饲草地3.5万亩。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76万亩。
2、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用水总量控制在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2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监测水功能区达标率88%。继续加大对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自备水源井的封井力度,力争年内完成50%的封井任务。
3、防汛抗旱两手抓。防汛工程设防标准内无重大事故。继续实施好盟旗两级防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平台建设和锡林浩特市等5个旗县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完成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任务。
4、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白旗明安图镇供水、乌兰敖包水库、乌拉盖水库除险加固等19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5、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提高水产品安全。完成水产品产量5200吨,实现渔业产值1.5亿元。
(三)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以储水窖为重点的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结合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争取自治区水利基金0.5亿元,新建储水窖2100个,新建水源井193眼,维修利用旧井627眼,购置送水车罐165辆,解决0.84万牧民和104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
2、高标准实施抗旱规划建设。依托国家抗旱规划项目启动实施,做好锡盟2014-2016年黄旗等6个旗市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自治区下达我盟黄旗、东苏旗、阿旗抗旱应急水源建设资金3751万元,3个项目旗落实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105处,力争2015年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再积极争取2个旗的规划实施,三年内建成以抗旱水源工程为骨干,结合提水、输(运)水、储水、送水服务组织等配套设施高标准、现代化的抗旱应急供水系统,确保受旱地区大旱之年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水。
3、强化水资源管理。一是封井减污。全面排查工业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和私设排污口情况,限期整改。二是红线管理。对水资源实行精细化管理,特别是对入河排污、水功能区监测监督等工作划定红线,严格管理,制定时间表,有序推进。三是建立健全水资源退出机制。对超过水资源论证有效期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需由审批核准的、但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用水指标,将收回水资源指标并重新配置。四是统筹配置水资源。抓好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尽快把再生水配置给工业及绿化景观用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提高再生水的利用率。锡林浩特市率先实现再生水利用。
4、继续实施地下水及取用水计量动态监测。在城镇和重点水源区、苏尼特古河道、锡林河流域、重点企业、节水灌溉集中区域新建地下水动态监测井114处,对全盟13个旗县市(区)城镇自来水公司、农田草牧场节水灌溉集中区域新安装取用水计量装置53处,实施取用水计量监测。通过地下水动态监测和取用水计量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初步建成我盟重点区域地下水监测网络,对地下水动态变化进行监测,对重点用水户实行实测,实现盟旗两级地下水监测中心平台联网,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5、推进深化水利改革。一是抓好以小型水库、机电井、节水灌溉、自来水、堤防等工程为重点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全盟范围内的1万处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经费,创新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益,增加农牧民固定资产,扩大农牧民资产性收入渠道。2015年抓好锡林浩特市和蓝旗、太仆寺旗两个镇的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不断完善水资源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在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执法人员的同时,把局属事业单位锡盟勘探钻井队在现有性质、编制、人员不变的情况下,组建锡林郭勒盟水资源管理中心。从盟水利勘测设计队分设盟水利质量监督管理站。三是加强基层抗旱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宽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等服务范围,发挥好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作用,同时,围绕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组建30个群众送水服务组织,逐步扩大群众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四是加强66个苏木乡(镇)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理顺关系,通过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使其早日发挥作用。
6、积极开展跨流域调水前期工作研究。争取流域外1亿立方以上用水指标,为“十三五”水利规划打好基础。
(四)重点抓好的几个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汛、农牧区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负总责,水利、财政、发改、环保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2、多渠道多层次争取水利投入。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资的机遇,积极争取、用好国家资金,整合各类涉水项目,落实盟级水利配套资金1.24亿元。足额返还盟本级征收的水资源费,确保完成水利投资14亿元。继续实施饮水安全建设资金盟级报账制。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旗县市(区)水利专项资金足额到位。引导相关企业扩大水利项目融资,增加建设投入。
3、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围绕电源基地建设,协助业主加快推进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等涉水支持性文件的申请、报批工作。对已明确的项目及早进行审批、上报,三月底前完成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适时开工建设。在开展“十三五”水利规划同时,谋划、储备一批新的水利项目。
4、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建设,民生水利项目在当地主要媒体和受益区公开公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推行农牧户、基层水利站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管机制。
5、加强督促检查。对饮水安全、储水窖、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三条红线联合相关部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调度。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实行局领导分片负责制,局属二级单位按照职能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检查。
6、抓好典型示范。组织水利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因地制宜引进推广找水、新能源提水、节水等新技术,按照不同的水利项目类型,建立项目示范点,通过典型宣传、现场培训、观摩,扩大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