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6日,我局在西乌珠穆沁旗组织举办了全盟水利系统新《水土保持法》、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学习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各旗县市区水利局局长、白音华四号矿区。
锡盟水利局局长苏龙、副局长姜凤祥参加了培训班并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培训班上,我局水政科科员就新《水土保持法》、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白音华四号矿区领导就矿区按水土保持方案治理情况做了典型发言。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行政法规的义务及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下一步依法开展工作,创建和谐矿山打下基础。
培训班上,姜凤祥副局长就对新《水土保持法》和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与中央一号文件的落实结合起来,开展一次规模加大的水里法规大宣传活动,要让新《水土保持法》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进社区、进牧区、进企业、进学校”,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和水忧患意识,为保护草原生态,创建和谐矿山做贡献。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执法能力。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自治区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全面贯彻“三同时”制度、提高水土保持“三率”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要加强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新《水土保持法》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新《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和制度,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协助把好审批关、验收关。同时要充分发挥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通过举报、媒体曝光灯措施,推动新《水土保持法》的全面落实。
培训班上,盟水利局局长苏龙同志,对全盟重点工业企业及较大的用水户,就认真做好水土保持生态治理、保护水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创建和谐矿山等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