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署办公厅《关于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检查工作的通知》(锡署办发〔2016〕48号)及《锡林郭勒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5年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盟行署组成三个考核检查工作组,于2016年3月21日—26日对全盟13个旗县市区进行了201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核查,通过查阅档案、现场查看、听取政府汇报、反馈意见等形式进行了较全面考核检查。
通过核查情况看,各地人民政府大部分重视此项工作,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考核实施方案,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了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的工作机制,基本完成了2015年考核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考核检查工作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各地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水法规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完善本级相关水资源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着力做好地表水、地下水、污水、再生水管理工作。
2、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下一步重点将转入制度措施落实,要应尽快完成各项规划和方案的编制、审批工作。
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协调、配合,要建立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
4、加强对征收水资源费的返还工作。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水资源费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大水资源费返还比例,返还的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建设和管理。
5、要进一步在节约用水上下功夫,加强宣传教育,把节约用水贯穿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积极开展节水型机关、学校、企业建设,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6、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