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自治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农田水利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5]1065号)文件要求,我盟已下达有关旗县市区自治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农田水利资金4042万元。其中:一、西乌旗1865万元(1、高力罕河治理工程资金593万元;2、自治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1200万元;3、抗旱引调提水工程建设项目配套资金72万元)。二、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302万元。三、锡林浩特市1314万元(1、抗旱引调提水工程建设项目配套资金94万元;2、自治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0万元;3、自治区小型农田重点县1200万元)。四、苏尼特左旗抗旱引调提水工程建设项目配套资金19万元。五、东乌旗抗旱引调提水工程建设项目配套资金55万元。六、阿巴嘎旗37万元(1、抗旱引调提水工程建设项目配套资金17万元;2、自治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0万元)。七、苏尼特右旗抗旱引调提水工程建设项目配套资金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