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1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派督查组对我盟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进行了专项督察。
我盟现有5个旗县市实施了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本次督查目的是为确保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在汛期能够正常发挥效益。主要对相关旗县的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已验收项目的运行情况、调查评价成果上报情况和监测预警数据旗县、盟级、自治区互联互通情况、预警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督查。督查组在正蓝旗临时设立主会场,邻近的太仆寺旗、多伦县在正蓝旗参会,锡林浩特市、镶黄旗通过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参加了本次会议。督查组详细询问了各旗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进展情况,重点现场协调各项目承建单位解决了监测预警数据旗县、盟级、自治区不能互联互通的问题。对现场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相关旗县限期整改,确保汛期系统正常运行。
盟水利局防办、相关旗县水利局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